小說王耽美小說網

第一百八十二章他殺?

關燈
這些只有她來做,因為在警察那裏,在普通人眼裏,他就是自殺而已,盡管沒有理由,但那又怎樣,廣場上那麽多人看見他跳樓自殺,至於原因不明,似乎那並不能因此而構成刑事案件。

“可是,該怎麽找到他的魂魄?”她毫無頭緒地問。

魏珩回她,“冥界在找,若冥界有線索,我們會知道,同時你可以在人界看看他最近都接觸了什麽人或是事,誰有可能做這樣的事。”

他的話讓喬薇腦中清晰了不少,的確,魂魄那邊他們沒有辦法,也許冥界對這個更擅長,而她可以從人界下手,她懷疑騰原是他殺,所以就應該查清誰有可能殺他。

可是這該從哪裏查起?

想了片刻,她一拍腦子,拿出手機來撥通了連赫的號碼。

電話接通,連赫那邊有些吵鬧,他似乎在KTV夜總會之類的地方。

“你在幹嘛?回來了嗎?”她問。

“沒呢,明天回,所以今天朋友給我踐行,怎麽了?”

喬薇說道:“那你明天回來吧,我去接你,我有事找你幫忙。”

“什麽事?先說好我回去還得受處分呢,也許沒多少自由。”

“這件事你一定要幫我,我有個朋友自殺了,但我確定是他殺,我想你幫我找到兇手。”

她說得懇切,那邊連赫沈默了一下,回她:“我明天下午一點下飛機,你去接我,我們見面聊。”

“嗯,好。”

掛電話,她無力地拿著手機,坐在床邊發呆。

魏珩在她身旁,攬過她的肩,讓她靠在自己懷中,“如果累了,就躺躺。”

喬薇點點頭,在床上躺了下來,雖然覺得渾身無力,卻完全沒有要睡,腦中浮現的全是騰原的影子。

八年……他們認識有八年了吧……從高中他欺負音音,而她偷偷刺穿了他的酷炫摩托車開始。

他是學校的小霸王,而她也沒怕過誰,所以他們杠上了,甚至後來發展到他在她桌子裏偷偷放了一大堆避孕套讓她在同學面前出醜,而她也下狠手,找了個小模特聲稱懷孕去找他爸鬧,要他爸主持公道,最後的結果是第二天騰原鼻青臉腫來上課,看她的眼神都能殺人。

就在她已經準備好迎接他的瘋狂報覆時,他們和解了。

因為她某天脫去高中校服,穿上性感超短裙偷偷去酒吧玩,結果遇到兩個喝了酒的社會人士非禮,就在她走投無路時騰原出現了,一個高中生,拼了命的和兩個成年人打架,最後全身是傷帶著她逃走。

他們都不是那種和異性能處得很好的人,但那時候開始,他有了第一個女生朋友,而她有了第一個哥們,這樣的關系一直持續到現在,他一直是關心她保護她、她有事隨叫隨到的角色,而她……似乎沒替他做過什麽。

……

一夜過去她也沒怎麽睡,一分一秒捱到中午十二點,從家裏出去。

喬母當然有話說,因為才限制她不許出去,但拗不住她非出去不可的決心,終於還是妥協不管她了。

一點十五,準時接到連赫。

就在機場旁邊的餐廳,連赫吃飯,喬薇給他看了那個視頻。

連赫不愧是警察,一邊看著躺在地上的屍體,一邊還能絲毫沒有不適地繼續吃飯,想到那是喬薇的朋友,不由快速咽了下去,然後正色起來,“這是昨天嗎?”

喬薇點頭,“是的,就是昨天,太平廣場。”

“跳樓……他怎麽了?”

“他沒怎麽,一直好好的,前天下午的時候給我打了電話,說有事和我說,我當時正好沒空,就改約了昨天,可是昨天他整天都沒聯系我,等我知道他消息時就是他在太平廣場跳樓自殺了。”

連赫問:“你怎麽認定他是他殺,不是自殺?”

“因為他沒有自殺的理由。”喬薇立刻道,“他性格很開朗,很好,家裏也好,最近也沒有什麽大事發生,前天晚上還有人碰到他上游戲,兩人一起打了幾局,到第二天他卻突然自殺了。”

連赫沈默半晌,“這也不能說明他就是他殺,你的意思應該是他的自殺是被人操控的吧,這種應該很難操控,法醫可以檢查他的屍體,如果沒有特殊藥物存留,太平廣場樓頂也沒有可疑痕跡,那基本就會認定是自殺了。”

“可是他的死一定不正常,因為還有一點。”喬薇雖然急切,卻仍然記得壓低了聲音說話,“你知道我有朋友是鬼,他告訴我,我朋友的魂魄不見了,連冥界都不知道去了哪裏,而這幾乎是不可能發生的。所以我懷疑有人操控了他的死,或者說有什麽力量操控了他的死。”

連赫一片三文魚夾在筷子上懸在空中,張開的嘴好久才記起合攏。

“……我說……如果是這樣……那你該去找你的鬼朋友查吧,我……能查什麽?”連赫怔怔的。

喬薇立刻道:“他的魂魄我們會去找,可是他前天給我打的那個電話我覺得很奇怪,因為他和我說話從來不會那麽正經的,可那天他的語氣很正經,我覺得他有很重要的事要和我說,所以我想,他一定是遇到了什麽事,他不知道那個事會讓他喪命,但某些人或者某些力量卻殺了他……總之,那一方面我們也會去查,但我更想知道現實中他有沒有遇到什麽異常,而這個,我不知道從哪裏開始。”

連赫沒說話,她又說:“你是刑警,你可以告訴我如果我懷疑他的死不正常,該從哪裏查起,我自己去查也行。”

連赫連吃了幾塊肉。

“我幫你去查他的住處、他最近見過的人、聯系的人、如果他的死是突然遇到了什麽,一定有跡可循。”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danmei.twking.cc)